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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民间社会组织,是否全部收入均计入免税收入享受优惠政策?

09-29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我要评论

天津市税务局: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民间社会组织,是否全部收入均计入免税收入享受优惠政策?

日期:2020-03-11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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