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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2-22 交通费补贴 我要评论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2-12-22 09: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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