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关联交易申报
留言时间:2020-05-26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关联公司A公司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关联公司B公司,在申报关联交易时,是否在使用权出让一栏填写房屋租金金额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G104000《有形资产使用权交易表》第8行至第12行“境内关联有形资产使用权出让(前5位)”:分关联方汇总本企业发生的境内关联有形资产使用权出让交易金额,并填报前5位关联方的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比例。请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