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社保
留言时间:2020-05-19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以个人的名义给我老妈补交了医社保已经交够了15年,为什么还在扣费?另外我医保想给她交满20年需要另外什么手续吗?
附件
uosx7g.png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独立个人参保属自愿原则,如该参保人目前参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继续缴费,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停保,停保的次月系统不再扣费,医疗保险仍正常按月扣费。如果该参保人符合按月领取退休待遇,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可向医保部门申请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