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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问题

新办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问题

留言时间:2020-06-01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从5月税务报到开始,总共来回提交了7 8次票种核定 均被终止不知道原因,现在着急开票,想问一下除了网上提交有更快的方式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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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在无纸化系统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端审批后流转到金三会自动触发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纳税人需在首次申请专用发票模块一并报送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税务机关按税人附报资料中的限额受理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纳税人通过“统计查询”功能,可以查询出各项申请的状态,如果还未进行金三审核通过,则可以进行查看详细信息。  纳税人也可携带纸质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办理,初次核定办理材料: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印模(加盖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对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自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获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未涉及审批事项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纳税人在初次申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材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2份;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5、代理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 办理时限:申请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首次办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应进行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的实名信息采集并验证, 对于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超过十万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上述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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