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税款征收】欠缴税款莫侥幸,强制执行有刚性!
2019-08-16
财务A:我们企业确实没钱了,今年行情不好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了。
税官小夏:虽然你公司账上金额不足,但是我们到银行、车管所和房管局等单位查询数据后,发现你们仍然有可执行的房产及车辆。
【法条引用】: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财务A:难道你们税务部门也有强制执行这些资产的权力吗?
税官小夏:当然了,《税收征管法》和《行政强制法》赋予了我们这个职权来确保国家税款的收缴。
【法条引用】:《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财务A:可这些车辆房产最近都无偿转到股东名下或者低价卖给他人了,这可就不能算我们公司的资产了吧?
税官小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是有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样重要武器,想逃避那是没用的。
【法条引用】《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财务A:税收法律法规的无缝对接真是太厉害了,可听说老板最近也要走了,他们全家都在国外,难道你们还要去国外找他么?
税官小夏:你太小瞧我们了,如果没有处理得当,你们老板是出不了境的。
【法条引用】《税收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数据来源: 厦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