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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厦门英南进出口有限公司!决定追缴你公司违规取得的退税款31,694.93元,罚款4,042,874.04元,停止你公司出口退税权三年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8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英南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0705442810B; 法定代表人:龚栋樑;身份证号:350581XXXXXXXX0577)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厦税稽处〔2020〕5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税稽罚〔2020〕79号),决定追缴你公司违规取得的退税款31,694.93元,罚款4,042,874.04元,停止你公司出口退税权三年。因你公司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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