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保费复的征收
留言时间:2020-07-07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之前政策关于暂缓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5月份社保费征收的提醒, 现在开始恢复征收了吗?还是处于暂缓阶段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5-6月份社保账目已生成,可进行申报。这类企业7月份申报5.6月社保,不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