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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金融商品转让发生亏损 增值税申报表应如何申报

金融商品转让发生亏损 增值税申报表应如何申报

留言时间:2020-10-10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9月发生股票交易,亏损9万,我司为一般纳税人,按转让金融商品增值税税率6%,即9月我司金融商品交易金额-84905.66,增值税-5094.34,提问:申报九月增值税申报表时,我司应0申报还是按交易金额-84905.66,增值税-5094.34负数申报,如要负数申报应如何填写报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问题所述情况,请先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负数在期末余额中体现,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3列和14列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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