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厦门  >  厦门税务:【2020年11月热点】如何理解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厦门税务:【2020年11月热点】如何理解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2020年11月热点】如何理解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厦门税务  

答案: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为居民个人快递货物提供的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