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11-10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请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取得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能否提供相关的税收条款?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按照实质行为征税,建议说明应收账款背后涉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方能确定增值税征收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