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再投资
留言时间:2020-11-05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2008年以前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目前还能够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款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