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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税务局:2020年12月更正申报2019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否需要同时更正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

2020年12月更正申报2019年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是否需要同时更正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

留言时间:2021-01-04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1.我司2019年3月因业务需要转出一笔增值税进项,并调减“营业成本”,已于2020年12月到税务柜台更正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2.该笔调整在2020年12月当期调减的“营业成本”及调增的“税金及附加”调整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未调整2019年账务,2019年财务报表未发生改变,若更正申报,报送的财务报表与会计账务不一致。

3.若2019年财务报表不更正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成本”和“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净利润“等项目与已申报财务报表不匹配。

请问:我司是否需要按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更正财务报表?

盼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0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题所述,财务报表数据有误,请根据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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