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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行李超重发票

09-30 行李超重发票 我要评论

行李超重发票

留言时间:2019-09-02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是运载旅客往返厦门金门的航运公司。将向旅客超重行李收取行李超重费。因客人在码头,码头无办公场所,船舶上不具备开具机打发票条件。须增加手撕票票种,请问手撕票要申请哪种类别?如何申请?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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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3

答复内容

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主体:限定于在税控收款机和网上开具发票使用范围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打开票的纳税人。《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共分为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等7种面额。规格175mm×77mm,并列二联次。纳税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网上办税大厅左侧“无纸化办税”链接至无纸化办税系统,选择左侧菜单“文书办理”下的“申请事项”。点击3.首次申请普通发票进行票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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