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发票使用
留言时间:2019-09-10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请问如果组织客户中秋博饼,采购大闸蟹作为唯一奖品,是否可以把大闸蟹的购买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符合上述规定的支出,应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会计处理问题请按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