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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学生科研补助如何缴个人所得税

学生科研补助如何缴税

留言时间:2019-11-04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我是一名博士在读生

每年有1.5万奖学金用来抵扣学费

还有每个月2750生活费 一年一共3.3万

每年总奖学金为4.8万

除此之外还有每个月的科研补贴2000-5000不等

按照劳务所得缴税(学校代缴)

即超过800部分缴纳20%所得税

这部分收入每年3万左右 缴税3000多

个人所得的申报中 奖学金是否可以不用计算在内

只计算劳务所得 即年收入低于6万

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4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奖学金,才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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