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研补助如何缴税
留言时间:2019-11-04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我是一名博士在读生
每年有1.5万奖学金用来抵扣学费
还有每个月2750生活费 一年一共3.3万
每年总奖学金为4.8万
除此之外还有每个月的科研补贴2000-5000不等
按照劳务所得缴税(学校代缴)
即超过800部分缴纳20%所得税
这部分收入每年3万左右 缴税3000多
个人所得的申报中 奖学金是否可以不用计算在内
只计算劳务所得 即年收入低于6万
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4
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十一款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奖学金,才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