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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手工或扫描认证

09-30 手工或扫描认证 我要评论

手工或扫描认证

留言时间:2019-11-0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外贸企业,10月份已手工或扫描认证,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确认退税用途后,变成退税认证发票所属期在11月(原认证所属期是10月),因为平台的缘故,改变了所属期会影响到退税吗?(10月已收到退税款)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0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外贸企业可以进行发票退税勾选,勾选确认的发票归属于当前自然月。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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