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
留言时间:2019-11-2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我是个体户,想要申请发票,方便给顾客提供,需要到哪里办理,提供什么材料呢,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普通发票核定:对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该事项为同城通办,您可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
初次核定办理材料: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后退回)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查验后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4、发票专用章印模(加盖在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更加详细的介绍请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 > 纳税服务 > 办税指南 > 发票办理 > 2.2.1 普通发票核定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