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认定
留言时间:2019-12-17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请问认定增值税及附加税可以网上办理吗?如需到柜台办理要携带什么材料?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税种认定无需填表,但需携带可证明纳税人身份的证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已实名认证的办税员身份证件),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身份后,根据纳税人需求进行相应税种的认定,当场办结。若你司为新办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为全市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式”服务,实现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套餐式”服务涉税事项包括:1.网上税务局账号注册;2.法人、办税人员实名信息认证;3.存款账户账号报告;4.财务会计制度备案;5.税、费种及其他认定(国民经济行业、登记注册类型);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7.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8.工商登记信息确认;9.税控设备初始发行;10.发票领用
新办纳税人享受“套餐式”服务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完成单位公章及发票专用章刻制;
(三)完成银行账户开立。
你司若已完成上述准备工作的,可在网上税务局开设的“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块,提出税、费种认定事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