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分配股东红利还要交税吗?
留言时间:2021-03-29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问一下:比如4个自然人投资成立A公司,A公司投资成立B公司,B公司分股东红利给A公司,A公司又分给4个自然人股东,A公司再次分配股东红利需要缴纳税款吗?要交哪些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十八、关于利息、股息、红利的扣缴义务人问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其扣缴义务人应是直接向纳税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因此,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