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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公司为员工提供吸烟亭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公司为员工提供吸烟亭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1-05-14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公司为员工提供吸烟亭是否需要交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财税地字第003号),“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因此,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对于符合“房产”定义的吸烟亭应缴交房产税。具体请携带相关材料,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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