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代开发票常见问题
厦门税务 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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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代开功能
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
具体教程大家都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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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掌握的小伙伴,快点击以下链接学习吧!
(↓点击文字即可查看↓)
● 速学!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操作!
● 速学!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这样操作!
还有小伙伴在问:
网上代开发票会涉及到哪些税费呢?
如何查询代开发票进度呢?
今天小编汇总了
代开过程中几个容易遇到的疑问,
是否也是你遇到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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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解答
Q
1.问:我是自然人,代开设计服务费发票时会涉及到哪些税费呢?
答:1.增值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次小于500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个人所得税,因获取劳务报酬所得代开的发票不征个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4.印花税,由于自然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可减半征收。
Q
2.问:申请代开发票后如何缴款?
答:申请单在税务端审核通过后,会自动发送短信到收款方的手机上。提醒纳税人进行线上缴款。可重新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查询该发票点击“缴款“按钮。
Q
3.问:那我如何查询发票进度?
答: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代开—选择申请日期起止、纳税人识别号、申请单状态等信息—点击“查询”就可以查询到了。
Q
4.问:代开发票拿到后发现开错了怎么办?
答:如果是纸质发票,当月作废,跨月红冲;如果是电子发票,只能红冲。具体操作可以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开发票各联次至代开税务机关柜台办理。
Q
5.问: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备注栏需要盖章吗?
答: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Q
6.问:单位代开发票邮寄的地址可变更吗?
答:目前只能选择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
Q
7.问:代开发票选择邮寄,邮费是多少?
答:快递收费各区不同,不同区域可能使用不同的快递公司,纳税人收件以快递到付为准。
Q
8.问:在电子税务局操作代开发票时,印花税合同金额如何确定?
答: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确定合同金额,未分开注明的,以其所载全部金额为合同金额,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操作时,可通过右侧按钮切换合同所载金额情况。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同安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