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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4月1日后能不能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月1日后能不能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留言时间:2022-04-15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你好,我公司是于途商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我们纳税义务是3月份的,4月1日后能不能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期待你的答复,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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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4-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如题所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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