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行业社保缓缴!请查收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
厦门税务 2022-05-16 16:16 发表于福建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
那么政策适用范围有哪些?缓缴期限是多久?怎么操作呢?别急,小编带你一文看懂政策规定和系统操作~
01 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注: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还是应该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02 缓缴期限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清。
逾期未缴的,按规定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03 缓缴资格认定
税务部门结合参保单位在办理商事主体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相关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认定参保单位缓缴资格,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
可享受缓缴的行业中:餐饮、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的分类标准,分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 4754-2017)规定的餐饮业、零售业、航空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铁路运输业;旅游行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规定的旅游业执行。
参保单位登记的行业类型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参保单位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4 申请流程
方法一:电子税务局申请缓缴
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在缓缴期限内每月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当月社会保险费时确认是否申请缓缴。企业申请缓缴后,系统将自动调整相应属期的缓缴期限。
1. 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xiamen.chinatax.gov.cn)。点击左侧菜单【社保业务】。
2.点击【社保费申报】,页面展示未申报社保费,勾选当月费款。
3.勾选后页面会弹出提示框,系统自动提示:
“尊敬的缴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贵单位可阶段性缓缴2022年5月至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后单位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缓缴的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款最迟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纳。缓缴期间,单位应按照规定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费款。请确定是否申请缓缴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
4.点击【申请缓缴】后,系统将根据政策自动调整缓缴费款的缴款期限。
系统自动勾选当期应申报的其他账目,点击【申报】继续申报缴纳社保费即可。
5.需要提前缴纳时,可进入【社保费申报】模块,勾选对应账目完成申报缴纳。
方法二:办税服务厅申请缓缴
行业类型符合缓缴资格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下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用人单位,需要缓缴的首个属期填写《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属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缓缴。
05 其他问题
Q1、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缓缴么?
A、强调一下!本次缓缴政策只针对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哦。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Q2、缓缴收滞纳金么?对待遇会有什么影响?
A、申请缓缴后,在缓缴期限内缴纳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但要记得在缓缴期限到期前缴纳!
Q3、申请缓缴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缴纳么?
A、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进入【社保费申报】,可查询到已缓缴未申报的社保费,申报缴纳即可。
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Q4、缓缴期间可以提前缴纳部分人员的三项社保费么?怎么操作呢?
A、可以。如果部分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社保账目处理】-【部分清欠】进行账目处理,然后进入【社保费申报】将该部分人员的账目申报缴纳即可。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湖里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