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政策现在是不是按财税字【1994】20号文来执行
留言时间:2020-09-14
咨询对象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关于部分政策文件,需要跟贵局确认:
1、关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现在是否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国发【2013】6号文,第四条第14点,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这个文件是否有效,现在是按哪个文件来执行的?
感谢您的辛苦付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14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1994)财税字第20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是有效的。
2. 未找到国发【2013】6号的相关文件,请您重新核实为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