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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一笔对外付汇业务包含两种或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付款,且其中部分项目不需要税务备案的,银行应如何进行真实性审核?

外汇业务问答(264)

日期:2020.10.16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

一笔对外付汇业务包含两种或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付款,且其中部分项目不需要税务备案的,银行应如何进行真实性审核?

答:银行应区分交易性质进行真实性审核,原则上仅需审核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外汇收支业务,银行应要求境内机构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如属于《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必须办理税务备案情形的,银行还应审核《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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