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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温馨提醒

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温馨提醒

发布时间:2022-06-30 16:39 来源: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为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税缴费服务,提高税(费)款入库效率,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22年6月底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

   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主要功能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是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就地入库的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费)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纳税人缴费人可以直接使用外地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账户报告、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以及税费缴纳业务。

二、已开通“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

截止目前已有10家银行支持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分别为: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

三、业务流程

实时扣款方式: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等待税务机关进行业务核验,核验完毕即可实时扣款。

银行端缴税方式:纳税人缴费人在完成税(费)申报后,前往商业银行凭税务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社保客户端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或者银行端缴费凭证),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完成税(费)入库工作。

四、其他事项

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需要校验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是否支持异地缴税业务,维护异地账户信息,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需要2个工作日,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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