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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升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升一般纳税人

留言时间:2019-10-08

纳税人所属地

云南

问题内容

我新接手一家建筑公司,发现18年四季度开票金额累计已经超过了500万,照理应该升为一般纳税人了,但是当时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到现在都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我觉得是应该要升一般纳税人才对,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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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建议尽快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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