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收入时间如何确认
内容 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收入时间如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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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LM20210800181 提交时间 2021-08-30 10:23:1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尊敬的信访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感谢您对云南税务工作的支持!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1-09-1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