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标题 关于通过磨憨边民互市购买香蕉开具发票问题
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公司想要通过磨憨边民互市购买的香蕉农产品怎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呢?当地针对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呢?能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吗?还是农户自行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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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LM20210700156 提交时间 2021-07-05 21:02:4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结束
答复内容
尊敬的信访人: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边民和边民合作组织在境内销售边民互市进口的商品,边民和边民合作组织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并由其自行开具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给购买方。购销双方在发生真实交易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保障有开具发票需求的边民和边民互助合作组织都能自开或者代开发票,保障有索取发票需求的下游购货企业都能取得发票。
其中:边民自然人个人,可以申请由当地税务机关或受税务机关委托的邮政代开发票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享受按次起征点增值税免税政策;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边民和边民互助合作组织,自行领用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可以自愿选择自行领用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征税和减免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边民和边民互助合作组织,自行领用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征税和减免税。
为方便边民和边民合作组织代开发票并落实国内再销售货物的征免税政策,除可以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外,各边境县市税务机关在边民互市贸易区域附近设立了委托邮政代开发票点(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了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点(可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对企业向边民和边民合作组织购买通过边民互市进口的国外农产品,不符合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范围,不得由购买方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由边民和边民合作组织按照政策规定自行开具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企业向国内农业生产者收购国内生产的农产品,可按照政策规定由收购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边民和边民合作组织在境内销售边民互市进口商品,按照政策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对已结关的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在境内发生再销售的,按照国内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管理,免税货物予以免征增值税(如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等免税范围),以及增值税起征点(个人按次代开普通发票500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以下、季度销售额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对云南税务工作的支持!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21-07-23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