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成本是指什么?
留言时间:2021-11-04
纳税人所属地
云南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年110号第六条(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 %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里的开发土地所需成本是指什么?是否包含利息、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是否是指该文件第五条(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1-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因此,房地产开发成本不包括利息、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利息、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应当计入开发费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