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3-01-10 10: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9〕31号)以及《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行政执法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设置18个税务所,分别为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丽泽税务所、右安门税务所、南苑税务所、东铁匠营税务所、六里桥税务所、新村税务所、长辛店税务所、方庄税务所、马家堡税务所、卢沟桥税务所、花乡税务所、玉泉营税务所、看丹税务所。
二、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我局各执法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丰台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丰台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我局在岗执法人员863人。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投入26554人次、行政检查案件投入10330人次、行政许可案件投入10966人次,全年共计投入执法力量47850人次。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2年,第一税务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类业务182680笔、发票类业务42812笔、注销税务登记172笔、退税17791笔、行政处罚及解除非正常14333笔、税控发行17009次、土地增值税业务259笔、股权转让业务11667笔、国际税收业务284笔、登记、备案及证明类业务10742笔、网厅业务103679笔、车辆购置税业务74718笔;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综窗业务20251件、新房集中办理14630件、退税1201件、网审10008件;第四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类业务198601笔、快速处理业务4501笔、新办税务登记927笔、注销税务登记1138笔、退税4341笔、行政处罚及解除非正常1931笔、税控发行449次、发票类业务4014笔、网厅业务8125笔、其他业务5631笔。我局办税服务厅全年办结事项共计751894笔。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全年共实施实地核查5165户次。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2年全年行政处罚共计13277件,未发生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全年受理12366纳税服务平台转办的投诉工单120件,12345“接诉即办”中心转办的投诉工单1860件,共1980件,现已全部办结。全年共受理举报540件,现已办结516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