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电子发票—发票查询
学习数字化电子发票—发票查询操作
2022-03-23 17:31:32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业务概述
数字化电子发票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设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条款号:(五)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条款内容: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课件内容事项
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方在取得发票后查询(含正常取得的发票和红冲发票信息)
办理资料
无
数字化电子发票简介
自2022年4月1日起,在广东地区(不含深圳,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
一、广东省数字化电子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监制。数字化电子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 (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二、广东省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广东省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案例说明
此课件案例以某存量Ⅲ类一般纳税人A(已具有开具金额总额度)开具全电普通发票1份、全电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给一般纳税人B。受票方B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可查询到这些发票。其中全电普通发票1份已经被A纳税人红冲操作(假定B纳税人未做勾选确认和入账),此份发票可以查到其相关的“红冲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