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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数字化电子发票—添加开票员

数字化电子发票—添加开票员

学习数字化电子发票-添加开票员操作及业务知识

2022-03-23 17:31:32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

业务概述

试点纳税人可由法人将已经实名制认证的人员添加为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开票员。

设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条款号:(五)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条款内容:2021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课件内容事项

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

办理资料

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添加介绍

试点纳税人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由法人添加办税员、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社保经办人等。完成实名认证是添加为开票员的前置条件。

案例说明

此课件案例选择一般纳税人A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模块,添加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然后以该开票员的账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前提是该开票员已经做好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进行确认操作。成功添加该开票员为一般纳税人A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具备“开票业务”权限、“税务数字账户”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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