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发票受票业务操作指南
日期:2022.9.25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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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编写日期:2022 年 8 月 7 日
目录
前言 1
一、登录操作 2
(一)初次登录 2
1.系统环境准备 2
2.根证书安装 4
3.基础驱动及应用客户端安装 5
4.登录检测 5
(二)系统登录 6
1.登录 6
2.首页简介 7
二、税务数字账户介绍 8
三、抵扣勾选操作 10
(一)抵扣勾选 10
(二)不抵扣勾选 11
(三)抵扣勾选统计 13
(四)申报 18
四、退税勾选操作 18
(一)退税勾选 18
(二)退税确认勾选 20
(三)退税统计 21
(四)出口退税办理 22
五、代办退税操作 22
(一)代办退税勾选 22
(二)代办退税统计 24
六、成品油相关操作(油类经销企业) 25
(一)购进数据选择 25
(二)购进明细查询 27
七、红字发票操作 27
八、回退税款所属期 29
前言
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2年第4号公告),2022年8月28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 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后,比照纸质增值税发票相关规定入账处理;一般纳税人 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后,需通过增值税发 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相关操作。除红字发票确认流程外, 其余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流程与现有增值税 发票受票流程一致。
本指引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详 细操作流程,供纳税人参考。
一、登录操作
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纳税人,可跳过此步骤,无需重新安装、无需重新进行初始化登录操作。
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纳税人,需按照此步骤进行初始化操作。
(一)初次登录
新办纳税人首次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按照初次登录流程进行环境准备、根证书安装、基础驱动及应用客户端安装和环境检测。平台现有存量纳税人可跳过此流程直接登录平台进行后续操作。
1.系统环境准备
(1)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税控盘或税务 Ukey(以下简称“税控设备”),以管理员身份打开IE 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者火狐浏览器,输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网址(https://fpdk.sichuan.chinatax.gov.cn)。
(2)首次登录可能会出现如下提示警告,需要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的链接。
(3)此时浏览器弹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内容说明(如V4.0.21版本)
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可直接关闭该窗口,或勾选“下次不再提醒我”并点击确认,则在下次打开登陆时不再显示该弹窗。
(4)此时浏览器可以正确展示平台登录页面。
点击“首次访问请下载驱动程序和应用客户端”的链接,系统将
跳转到下载页面,下载对应的驱动程序和应用客户端,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可根据本企业税控设备情况,下载和安装对应的驱动及应用客户端控件。
2.根证书安装
不同的浏览器的证书安装方式不同,请参见首页《基础驱动及应用客户端安装手册》进行安装。
3.基础驱动及应用客户端安装
不同的税控设备需要安装不同的驱动,请参见首页《基础驱动及应用客户端安装手册》进行安装。
4.登录检测
纳税人完成根证书、安全控件的安装后,可通过点击登录页面右上角“检测环境”检查本地客户端的环境。如下图所示:
检测结果:
纳税人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初步的客户端问题判断,并寻求解决方法。
(二)系统登录
1.登录
在客户端(电脑)上连接好税控设备,打开浏览器,输入平台网址,输入税控设备的证书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1)证书密码验证正确且身份认证通过时,则直接进入平台首页页面,如下图所示:
(2)如果出现如下提示,请确认纳税人是否属于符合登录本平台的纳税人。如果是,则可能为税务局端的档案信息同步不及时导致,此类情况需联系主管机关进行核实和补录。
2.首页简介
登录成功后,平台会自动跳转至首页,首页如下图所示: 在首页中,主要分为下图所示的 4 大部分和弹框提醒,即:
(1)右上侧部分为企业信息维护和退出系统的功能按钮,可以保存纳税人的企业信息,用于后续的纳税服务管理和安全退出本系统。纳税人可通过用鼠标点击企业名称来进行企业信息的维护。
(2)上部分为系统的主要功能菜单,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企业档案信息等功能菜单。
(3)中间部分为工作台区域,可以查看本企业当年或之前年度内各月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情况(含抵扣认证情况、退税认证情况、代办退税认证情况)。在申报期内,支持符合回退条件的企业回退税款所属期。
(4)支持首页刷新申报状态:对于纳税人已经确认且已申报完成的情况,支持纳税人自行刷新(已确认)申报结果。
二、税务数字账户介绍
税务数字账户向纳税人提供查询、下载开具和取得发票的功能。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则在发票列表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有两种展示发票的形式,视图展示(默认)和列表展示,如下图:
(一)视图展示
(二)列表展示
如果视图展示发票,可以直接下载或打印发票信息。如果以列表形式展示,则可查询单张发票的发票信息。
三、抵扣勾选操作
(一)抵扣勾选
纳税人取得的发票符合申报抵扣要求,且准备在当前属期申报抵扣的,可使用本功能。本功能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勾选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具有抵扣功能的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具体的操作方法:
第一步: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
第二步: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第三步: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提交成功将出现如下图所示。
(二)不抵扣勾选
纳税人取得按照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的发票时,可使用本功能。本功能主要提供按照税款所属期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相应申报期内用于申报不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行费发票和具有抵扣功能的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具体的操作方法:
1.将勾选状态设置为未勾选,并对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范围以及销方税号进行设置,点击“查询”按钮,即可得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的发票查询结果。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
2.纳税人根据查询结果选择发票进行不抵扣勾选操作,对于本次需要勾选不抵扣的发票填写对应的不抵扣原因。确认本次需要勾选不抵扣操作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确认无误后,在上图中点击“确定”完成本次操作。
4.数据提交成功,提示如下图:
(三)抵扣勾选统计
使用本功能统计本期申报抵扣和不抵扣的明细并确认,确认后将作为申报的依据。该功能主要向用户提供:对当前税款所属期认证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展示当前税款所属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发票汇总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展示历史税款所属期发票统计表及异常发票统计表。
在抵扣勾选统计页面,默认显示“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当前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页面内容。可通过点击“当前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和“历史属期数据统计”按钮,切换页面内容。
具体的操作方法:
1.申请统计:如果当前税款所属期还未生成统计表,纳税人可以点击“申请统计”进行统计。
申请统计提交后,平台会进行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平台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2.统计查询: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如果统计完成,则会出现如下页面:
3.申请统计完成后,需要对统计表进行确认,才能进行当期申报抵扣工作。点击“确认”后,平台会弹出提示信息,“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
系统会要求纳税人输入设置过的确认密码,见下图:
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下图:
如果尚未设置确认密码,系统会提示如下图:
平台将自动跳转到确认密码设置的功能页面,纳税人可以自行设置确认密码,如图:
(四)申报
完成抵扣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纳税人可在我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申报比对通过后税控设备解锁。
四、退税勾选操作
(一)退税勾选
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适用退税勾选功能。主要有按照开票日期查询、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实现纳税人选择可退税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具备退税功能的全电发票)和海关缴款书的功能。
具体的操作方法:
1.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并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
2.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记录,点击“提交”。
3.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如下图,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本次勾选的数据。
4.提交成功后,平台将提示如下图。
(二)退税确认勾选
退税确认勾选功能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和具备退税功能的全电发票,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退税确认勾选功能权限。此功能模块是对当期已勾选为退税的发票信息和海关缴款书进行确认操作,纳税人可在每个自然月所属期对当期勾选的发票和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确认。
具体的操作方法:
1.在“退税确认勾选”模块中,选择确认标志为“已勾选未确认”,则系统将实时查询出当期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明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对页面显示的当次确认发票数量、金额、税额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2.点击“确认”后,平台自动弹出如下提示:
3.在当期退税勾选确认操作成功后,系统弹出信息提交的提示如下:
(三)退税统计
该功能主要向纳税人展示可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汇总统计表,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退税统计功能权限。本统计表包括指定属期内所有勾选认证(即勾选确认)的退税发票和海关缴款书。
抵扣统计实时执行,新增勾选认证数据会触发报表更新,请您关注统计表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
具体的操作方法:
1.选择所属月份后,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在下方出现查询统计结果。
在申报退税发票统计表的表头会显示当前所属期报表最新的更新时间。
2.异常发票统计表展示的是认证后产生的异常发票(含作废、失控、红冲、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等)。这部分发票虽然已成功进行了勾选认证,但是不能作为参与退税业务的有效依据。纳税人可以下载发票清单,并对这部分认证后的异常发票进行相应处理。
3.页面下方展示的退税发票清单,可查看具体勾选的发票信息。本功能支持对已认证数据的查询和下载导出。
(四)出口退税办理
纳税人完成退税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依据。纳税人可在我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
五、代办退税操作
(一)代办退税勾选
仅外综服企业适用代办退税勾选功能。本功能适用于有代办退税标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较快书和具备退税功能的全电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
具体的操作方法:
1.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管理状态为“疑点发票”的发票显示黄色,企业勾选该类发票时系统将进行相应提示,请谨慎勾选,管理状态为“非正常”的发票显示红色,且不允许勾选,请联系上游纳税人处理。
2.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未勾选”的发票,选择第一列的勾选状态,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3.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平台显示如下信息:
4.代办退税勾选即确认,点击“确定”即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如下图:
(二)代办退税统计
仅外综服企业适用该功能。该功能主要向纳税人提供可用于代办退税的发票汇总统计表。本统计表包括指定勾选月份内所有勾选认证为代办退税或扫描认证的代办退税发票。
勾选统计实时执行,新增勾选认证数据和扫描认证的代办退税数据会触发报表更新。其中,勾选认证或扫描认证的代办退税数据会准实时在本统计表中体现,纳税人需关注统计表上方的“报表更新时间”。具体操作方法于退税统计类似,不再赘述。
六、成品油相关操作(油类经销企业)
(一)购进数据选择
该功能适用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将取得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和具备成品油功能的全电发票上所体现的成品油数量作为开具成品油发票油品总量。开具的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应不大于所勾选确认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和具备成品油功能的全电发票信息中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成品油总量。
具体的操作方法:
1.在功能界面中,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
2.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 可以点击“保存”,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对已勾选的发票不能进行撤销操作。
3.查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可在数据类型选择“全电发票”、选择开票日期,并点击“查询”。
选中发票,即可实现对该份发票的勾选处理。
4.点击“上一页”或“下一页”,重复(1)的勾选操作。每个查询结果分页中需要分别点击保存操作,按页进行保存。
5.平台提示如下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即可。
6.提交成功后,平台会给出如下提示:
7.如果查询不到符合条件的发票记录,系统会显示如下信息:
(二)购进明细查询
为了纳税人能更好掌握勾选确认的成品油购进数量,平台提供了购进数据选择、税务机关补录、调拨数据的明细查询。
具体操作方法:
1.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
2.平台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发票、海关缴款书、税务机关补录的明细。
七、红字发票操作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后,因销货退回、开具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只能由销货方纳税人提起红字发票申请。销售方纳税人提起红字发票申请后,购买方纳税人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红字申请确认,确认完成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申请确认功能支持录入发票号码、销方识别号等条件,实现查询红字发票申请信息及确认红字申请。该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具体的操作如下:
1.点击页面“查询”,查询待确认的红字发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2.点击“操作”,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3.核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对红字申请进行审核,“同意”或“拒绝”。
八、回退税款所属期
纳税人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且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平台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属期的功能。对于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的,本平台首页出现“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纳税人可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实现税款所属期的回退,回退后平台显示的当前税款所属期的月份转到上个月。
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在申报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