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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琼税一稽告[2022] 42号)!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0元,与你公司开具发票情况及增值税申报情况不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琼税一稽告[2022] 42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布日期:2022-03-25 

海南凯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00MA5TE5MD9D,法定代表人:黎汉中):

   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一稽通〔2022〕40号主要内容:你公司申报2019年四季度增值税销售收入2,834,800.00元,应纳增值税税额85,044.00元,至今仍未缴纳该税款。你公司申报2019年四季度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0元,与你公司开具发票情况及增值税申报情况不一致。请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或者向我局提供有关证据。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提供有关证据的,视同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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