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关于送达屏南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2日11时31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屏南泰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从2013年7月至今累计欠税数额较大,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负有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由于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屏税二通〔2022〕006号)(文书详见屏南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告栏)。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内到我分局签收,逾期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你公司在处分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书面报告。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