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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藤门国际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1户企业)

发布时间:2021-12-15 11:07: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藤门国际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因你单位为非正常户、已走逃失联、不在注册地址经营,导致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将以下文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文书字轨号

1

藤门国际教育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深税一稽处(2021)1966号

深税一稽罚(2021)414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CCF20211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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