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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国税办[2003]7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个体税收定额评估管理系统的通知

09-29 皖国税办[2003]7号 我要评论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个体税收定额评估管理系统的通知

皖国税办[2003]7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体税收管理,改进并逐步统一定额核定方法,增强核定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电脑核定定额”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国税系统征集“个体税收定额评估管理系统”。请有关单位将开发完成并已正式投入使用的软件、操作说明及其他有关材料于2月25日前报送省局(征收管理处),以便组织评审,修定和试点运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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