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福建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闽税政三[1990]32号
失效
各地区税务分局,各市、县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直征所:
现将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428号《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89)闽税政三字第90号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三点,同时停止执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