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情况通报
全文有效
2008年4月2日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
近日,我局对全省保险业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总体来看,全省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运行基本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2月29日,全省保险业实际代收代缴车船税18928辆,应代收代缴车船税54784辆,比例为34.55%。各公司、各市州代收代缴车船税比例差距较大,个别公司、市州存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比例过低的现象。从各公司情况来看,都邦保险和安邦保险比例较高,分别为83.69%和70.27%,平安产险和阳光保险比例较低,分别为14.06%和19.02%。从各市州情况来看,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定西市比例较高,分别为68.1%和62.27%,庆阳市和天水市较低,分别为3.09%和6.41%。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大部分公司基本都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但个别公司也存在政策理解不到位、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的现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未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拒缴车船税的客户在地方税务机关加盖公章的法律文书上留存签字;(二)未及时向地方税务机关报告客户拒缴情况;(三)以客户少缴、免缴车船税等手段,违规竞争保险业务。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保险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三、工作要求
为规范我省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近期对全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现场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局也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各公司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加强与当地地税机关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员工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对不严格履行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的公司,地方税务机关在依照税法进行查处的同时,我局也将依照保险监管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