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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县(区)级新税务机构将随后挂牌。现将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甘肃省白银市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白银市地方税务局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涉及原甘肃省白银市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白银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承继。行政相对人对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甘肃省白银市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白银市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甘肃省白银市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白银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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