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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关于市级税务机构改革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关于市级税务机构改革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实行机构合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承接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全部业务,并于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印章,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印章停止使用。

   二、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的权利义务由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办理。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已经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

   三、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四、涉及原定西市国家税务局、定西市地方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承继。行政相对人对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国家税务总局定西市税务局办公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安定路18号,联系电话为0932-8263466。同时在定西市安定区永定中路78号设立永定中路办公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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