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广东  >  中山医保发〔2020〕10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山医保发〔2020〕10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山医保发〔2020〕10号

全文有效

2020.2.14

链接:中山医保发〔2020〕10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

附件:
    分享:

    微信

    猜你喜欢

    小编推荐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