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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5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针对近期国家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有关情况的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0年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做好疫情防控,请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尽量选择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电子税务局专区、微信端移动办税平台等网络途径办理,减少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税,做到“非必须,不到窗”。

    在网上办税过程中如果您需要提供帮助,可以在工作时间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方便传送门】全区税务部门公开电话查询地址链接: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xxgk/jgzn/lxfs/201911/t20191129_285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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