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4]209号
全文有效
2004年10月12日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下辖直属机构,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转发给你们,关于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我局已根据总局的精神制定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希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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