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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市国税发[2006]149号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稽查涉税大要案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09-29 桂市国税发[2006]149号 我要评论


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稽查涉税大要案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市国税发[2006]149号

全文有效

各县国家税务局、各城区稽查局:

  现将《桂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涉税大要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稽查局反馈。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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