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草案
2015年7月2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效率,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更好地办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我局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7月12日。
邮箱:gxsds@126.com
传真:0771-5536258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区地税局所得税处(邮编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