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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及时变更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社会信用代码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及时变更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社会信用代码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27

尊敬的纳税人:

  如果您启用了社会信用代码,已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了金税三期系统的变更,但未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变更,将导致在4月份的征期内无法实现税控设备的自动清卡解锁。为了您能顺利申报纳税,请在4月1日前通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票端网上变更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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