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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职责及办公地址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职责及办公地址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全文有效

2018.9.30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稽查局工作职责为: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本市税务稽查工作计划、案源、检查、审理、执行的稽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本市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落实上级税务局的稽查工作部署;承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负责辖区内涉税(费)违法案件受理、查处、管理工作。办公地址为: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福路20号。

  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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